定向比赛运动员守则 一、 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。 二、 仔细阅读定向运动比赛规则,服从领导,尊重裁判。 三、 团结友爱,严于律己 四、 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、讲道德、守纪律。 五、 爱护场地器材,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。 定向比赛技术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:定向运动的定义 定向运动是运动员借助地图和指北针,按规定的顺序独立完成寻找若干个标会在地图上的检查点,并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全赛程的运动。 本届比赛为个人赛,只借助地物的方位和地图依次寻找标会在地图上的各检查点。运动员按顺序依次通过各检查点,并在各检查点处打卡,然后到达终点,在准确通过各检查点的前提下,以全程耗时最少者为优胜。 本次比赛采用指压式打卡器。 第二条:竞赛项目及成绩评定 1. 个人定向比赛女子2公里左右(直线距离)男子2.5公里左右(直线距离) 2. 比赛开始,起点第一个先出发,后间隔半分钟出发2个,依此类推,起点计时开始,到终点结束计时。 3. 在有效的时间内完成比赛,所到访的检查点在无漏点、错点的前提下,耗时短者为优胜者。 第三条:对参赛者的要求 1.身体健康,无疾病者。安全第一,此要求是硬性要求,请参赛运动员对自己负责 2.其义务和权利是: (1)熟悉定向比赛规则、规程及有关规定 (2)尊重裁判员,服从裁判,积极支持和协助赛会工作 (3) 在比赛中可以向裁判员询问待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 技术规则 第四条:比赛路线在地图上的标识 1、起点用等边三角形在赛图上标会,各检查点用圆圈图形标绘,一般最后一个检查点至终点为必经路线,终点用双套圈图形标绘,必经路线用虚线标识。 2、赛图上的三角形或圆圈的中心表示其地物的确切位置,但中心不绘出。 3、检查点按规定顺序注记编号,编号数字不压盖图上的重要目标。 4、除必经路线外,起点到检查点及检查点之间按编号顺序用直线连接,遇到重要目标又不能避开时,连线应断开或画的更细些。 5、比赛路线,起点、检查点至终点符号、检查点编号一律用紫红色笔标绘。 第五条:检查点说明 1、 检查点说明的作用是具体描述地图上标示的检查位置,检查点说明用专门的符号表示,也可用文字说明。 2、 检查点说明表,可在比赛前发给运动员,也可在比赛时随地图一同发。(本次比赛的检查卡附在赛图上,出发前同地图一起发给运动员) 第六条:检查点标志 1、 每个检查点安放检查点标志(简称点标)。检查点标是由三面标志旗连接成一个三棱体,每面标志旗的尺寸为30*30厘米,沿正方形对角线分开,左上部为白色,右下部为桔黄色(红色)。 2、 检查点标悬挂在地图表明的地点,一般距地面80-100厘米,实际位置与检查点说明一致。 3、 检查点标的设置,使运动员在寻找时有一定的难度,但不隐藏。 第七条:出发顺序的编排 运动员出发顺序由裁判组随机编排,出发顺序确定后不得更改,运动员比赛出发时间表在赛前公布。 第八条:出发 1、 出发即意味着即时开始。运动员分批出发,每批出发时间间隔半分钟。运动员在出发点领取赛图。 2、 起、终点处标有“起点”“终点”横幅或标志牌。 3、 除有关裁判员外,任何人不得进入运动员等待区,参赛运动员应提前到达比赛现场,并做好准备。 4、 运动员出发后不许返回起点区。 第九条:终点计时及名次排列 1. 通向终点的跑道,用两条彩绳引导。 2. 通过终点后,运动员交地图,计时结束,裁判员填写时间,完成比赛的运动员,不许再进入比赛区域,否则取消成绩。 3. 终点即时,依据运动员完成比赛所用时间排列名次(终点时间减去起点时间)前提是在有效时间内,无漏点、错点。比赛中出现漏点、错点不计成绩。 4. 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名次排定,赛后予以公布,并为获奖个人颁发奖杯及奖品。 5. 终点处设医疗站及水补给 第三章 裁判方法 第十条:裁判委员会情况 裁判委员会由总裁判和各检查点裁判组成,裁判委员会直接领导比赛的裁判工作,负责比赛的试试和确定比赛成绩,并监督各运动员是否遵守比赛规则。依据比赛情况,在不违背比赛规则的原则下,赛前可指定有关规定及提出注意事项,比赛前协同有关部门检查场地及比赛用品,进行裁判人员分工和训练,做好比赛的技术准备。 第十一条:裁判机构及人数 总裁判长: 毛建新 副总裁判长:李长长 起点裁判组:伍艺 终点裁判组:徐芬芬 检查点裁判组:周德学 裁判员: 程静等 裁判人员要严格履行比赛规则,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的搞好裁判工作 第十二条:总裁判 1. 遵守规则,全面领导比赛的裁判工作,负责组织裁判队伍,并进行必要的训练。 2. 视情况指定有关补充规定和通知,召开裁判员和教练员会议,说明和解答有关问题。 3. 赛前参与比赛场地、选择路线、设计指定试试计划,比赛时负责指挥工作。 4. 汇总裁判竞赛中出现的问题。 5. 审核、监督比赛成绩。 第十三条:起点组 1、 赛前召集运动员检录,公布运动员分组和出发顺序表,交裁判长审核。 2、 备齐卡片、地图等比赛用品,并负责起点地区的布置区域划分。 3、 运动员进入等待区后,负责点名,按先后顺序排队,宣布比赛规定和注意事项。 4、 组织运动员出发,维护起点秩序,适时传呼运动员,分发地图,负责发令和监督违规行为。 第十四条:场地裁判组 1、 准备检查点标志(点标)指压打卡器、并按比赛路线设计图准确3点。 2、 视情况在检查点附近隐藏设置检查点裁判员,保护检查点标志不被破坏,监督参赛运动员是否有违规行为,发现违规行为要即时上报。 3、 及时与指挥台联系,报告比赛进展情况及发生的问题,保证比赛顺利进行。 4、 终点关闭后,组织检查点裁判员撤回,并清点器材,收回点标。 5、 途中裁判员不得在比赛方面给与运动员任何帮助和暗示。 6、安全员主要设置在比赛路线上的主要路口,负责疏导车辆,保证运动员安全进行比赛。 第十五条:终点裁判组 1、 备齐终点所需的各类比赛器材,布置终点场地,维护终点 秩序。 2、 收回地图,并将图迅速送到成绩统计区。 3、 比赛结束后,收回指卡和运动员的号码布。 4、 宣布终点关闭,通知检查点裁判组,清点终点器材。 第十六条:成绩统计(简称成统)裁判组 1、 负责比赛成绩统计汇总和公布。 2、 收集运动员犯规情况,提出处理意见,报总裁判决。 第十七条:犯规与处罚 1、 下列情况给与警告处罚 (1)代表队队员擅自出入比赛等待区,但未造成后果; (2)在出发区提前取图和抢先出发者; (3)接受他人帮助者; (4)为别人提供帮助者; (5)从其他运动员技术中获利,故意在比赛中与对手同跑或跟跑者; (6)不按规定佩戴号码布; 2、 下列情况判定运动员成绩无效 (1)冒名顶替参加比赛; (2)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; (3)未通过全部检查点; (4)比赛结束前(至终点关闭)不交回地图、指卡及号码布; (5)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比赛; 3、 下列情况取消比赛资格 (1)弄虚作假,不符合参加比赛条件; (2)有意妨碍他人比赛; (3)蓄意破坏检查点标志(点标),和其它比赛设施; (4)未通过全部检查点; (5)未佩戴大会颁布的号码布; (6)丢失比赛指卡; 其他处理 (1)运动员途中因伤(病)不能继续比赛时,以退赛处理,退赛后应尽快向就近裁判员报告; (2)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场,同队队员应向起点裁判长报告; (3)运动员在比赛中破坏公物和群众利益,视情节给与处罚,影响比赛成绩,造成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; (4)本次比赛在公园内进行,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要注意安全,特别是在通过车辆较多的交叉路口时,应首先观察过往车辆,不要抢道。运动员一律在公园内铺垫的石头、水泥路上行进,不许翻越围墙、栅栏、踩踏公园草坪,一旦发现取消比赛资格,要爱护花草树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