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共青团随州市委员会
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
随文委发〔2013〕6号
关于组织开展“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” 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暨随州市环白云湖 千人健步行活动的通知
各县、市、区文明委、团委、文体局,市经济开发区、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、团委,市直各单位党委(党组)、团委(总支、支部):
为了展示我市城市发展崭新面貌,推动机关干部、群众、学生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,倡导健康、科学、文明的生活方式,激发广大市民“热爱随州、建设家园”的热情,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“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”和保护“母亲湖”活动中来,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,市文明委、团市委、市文体局决定开展“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”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暨随州市环白云湖千人健步行活动,活动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时间 2013年9月下旬(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 二、活动主题 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 倡导全民健身 开展志愿服务 三、活动地点路线 神农公园→曾都区地税广场→白云湖大坝→滨湖湾→波导大桥→市委→市国税局(全长10公里) 四、活动内容 1、在神农公园举行“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”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; 2、启动仪式结束后,组织开展随州市环白云湖千人健步行活动; 3、组织百辆自行车志愿服务队,沿白云湖开展文明城市创建、文明礼仪、保护“母亲湖”、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。 五、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: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:随州市文明办 共青团随州市委员会 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:随州市军刀户外俱乐部 随州市红宝石传媒公司 随州市报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六、参加人员 市直、曾都区、市经济开发区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、户外运动爱好者、学生及广大市民。 七、活动宣传口号 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 做城市主人,当文明先锋 保护“母亲湖”,全民同参与 志愿服务,从你我做起 人人讲文明,随州更闻名 讲文明树新风,做文明有礼的随州人 八、活动要求 1、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将此次活动与本单位、本行业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,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带队参加,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市住建委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卫生局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、随州技师学院、随州供电公司、金融系统要确保不少于50人参加活动。曾都区、市经济开发区各组织不少于200人、100人方阵参与活动。随县、广水市、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可参照本方案在当地组织开展活动。 2、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人员,身体健康,服装整齐,必须穿运动鞋,手中可持标语或单位标志。建议各组织单位统一为参加健步行活动的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保险。 3、本活动不记名次,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体,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,以资鼓励。 4、各参加健步行的单位确定领队1人、联络员1人,并向组委会办公室上报领队、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。参加活动的人员填写相关信息登记表(见附件),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电子版一起于9 月20日前报送团市委办公室。活动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。 联系人:张志宇 联系电话:3593180(传真) 附件: 随州市环白云湖千人健步行活动报名表
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共青团随州市委 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3年9月8日
附件1
随州市环白云湖千人健步行活动报名表 (详细阅读提示后认真填写) 提示:要求参与活动的人员身体健康,由于运动引发特殊情况的人员谢绝参加,活动主办方免责。 填报单位(盖章): 领队姓名: 联系方式: 联络员姓名: 联系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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